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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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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67 更新时间:2018年06月14日10:19:16 打印此页 关闭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合爱卫〔20164

 

 

关于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0164月是全国第28个爱国卫生月。按照全国及省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灭蚊防病,健康你我。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群众性环境整洁行动

一是按照全国及省爱卫会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要积极组织乡镇、街道、辖区单位,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对室内和房前屋后的环境进行整理,以预防寨卡病毒、登革热、黄热病,清理蚊蝇孳生地为目标,清除垃圾、污物,疏通沟渠,排除小型积水,从源头控制蚊虫孳生。

二是加强车站、港口、公园、绿地、建筑拆迁工地(含闲置地块)、农贸市场、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要协调有关部门,排查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问题,采取措施进行集中整治,要动员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带头积极参与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治理活动。

三是49日(周六),组织“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专题现场活动。市及蜀山区联动组织一场公共环境卫生清理义务劳动;其他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可组织环境卫生清理义务劳动、街头或居民区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健康教育、群众性健步走、长跑、健身操等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市爱卫办利用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推送第28个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短信。

四是请市城乡建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农委、商务局、爱卫办、妇联等部门加强配合,积极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内容和标准》(建村〔20163637号)等治理任务。

(二)倡导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为主题,开展以慢病防控为目标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组织辖区省、市、县(区)各级公立和民办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爱国卫生月中,以本机构为阵地,或深入社区,利用发放健康宣传材料(处方)、限盐勺、控油壶、健康讲座、登门为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象服务等形式,至少开展2次慢病防控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请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市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民健身、建设无烟单位、拒绝“二手烟”活动。

(三)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与传播

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要利用街道、社区、公园、单位、公交站台等宣传阵地,发挥健康宣传栏、电子屏幕、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传播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知识(60条),重点宣传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寨卡病毒病、登革热、黄热病,清理蚊蝇孳生地等知识要点,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

(四)开展春季灭鼠活动

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开展春季灭鼠活动(方案另文印发)。灭鼠活动由市、区(开发区)爱卫会按照“五统一”(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药械、统一投药时间、统一检查考核)的方法开展。灭鼠的范围是市区(包括区辖乡镇)和开发区。各街道(镇、乡)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区开展灭鼠活动,检查灭鼠工作落实情况。

三、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布置开展各项活动,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督导检查。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创建卫生城区(县城、镇)的重要载体,利用爱国卫生月活动全面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效。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于56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和总结报市爱卫办。联系人:黄厚文,电话:65879982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328

 

 

 

 

 

 

 

抄送:省爱卫办,市政府办公厅

合肥市爱卫会办公室                       2016328日印发


WDW 卫计委:合爱卫〔2016〕4号.doc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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