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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爱国卫生 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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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227 更新时间:2018年06月14日10:14:37 打印此页 关闭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合爱卫〔20163

 

 

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爱国卫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6年度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328


2016年度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75号)精神,紧扣卫生城镇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核心任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日常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推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县(市)区爱卫办要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加强督查、暗访和日常管理,全面落实省、市下达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全国爱卫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年度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体安排,组织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认真实施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农村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加大投入,保证监测工作经费,全面完成中央财政支持我省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和农村水质卫生监测项目任务。进一步规范改水改厕年报信息采集工作,提升数据质量,做好统计汇总及分析。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各县(市)区爱卫办要把好改厕质量技术关,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保证规范建厕和建设质量,确保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改善环境和卫生防病的目的。

三、切实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下达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合爱卫〔201419号)中提出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省级卫生区、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包河区要健全完善卫生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蜀山、肥西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年内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其它县(市)区要对照创卫目标的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启动创建工作;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镇。市爱卫办将修改完善市级卫生村(社区)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四、积极探索健康城镇建设。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健康合肥”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学习借鉴先发地区成功经验,同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与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包河区、三河镇、大圩镇等要在巩固卫生城镇的基础上,提前介入健康城镇建设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探索经验,打好基础。

五、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严格落实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病媒生物的科学防控,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进一步发挥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行业指导协调作用,促进病媒生物防控服务市场化发展,消杀机构(PCO公司)应持有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评定的资质证书,并规范服务行为。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工作,逐步增加监测点和监测频次,掌握病媒生物的消长规律,科学指导防制工作,有效防控因虫媒生物导致的疾病发生。

六、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资源,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切实提升宣传效果。认真组织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第7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强化法制意识,加强社会监督,整治环境卫生,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提高广大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监督。

七、强化爱国卫生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认真贯彻皖政〔2015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确保县级有专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网络健全,能力提升。各县(市)区爱卫办要紧密结合实际,理清工作发展思路,做好政府的参谋;要熟练掌握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和监督管理办法,提升业务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能力,积极推动爱卫会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发挥市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重点工作。同时,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年度工作目标。


 

 

 

 

 

 

 

 

 

 

 

 

 

 

 

 

 

 

 

 

 

 

 

 

 

 

 

 

 

 

 

 

 

 

 

 

 

 

 

 

 

 

 

抄送:省爱卫办,市疾控中心

合肥市爱卫会办公室                       2016328日印发 



WDW 卫计委:合爱卫〔2016〕3号.doc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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